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系
教授主持课程安排和教学活动
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专家学者、
艺术家、著名企业创意总监、设计总监
和活跃在环境艺术设计、艺术陈设设计
一线的著名设计师联袂执教
设计哲学的思考、色彩与环境、
设计中的环境意识、室内设计流派与风格、
艺术品与陈设、家具之美等
注:课程安排如遇调整,以实际安排的为准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五年以上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三年以上
3、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含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二年以上
4、本专业指“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设计专业”,相近专业指“城市规划设计专业”,“建筑设计专业”,“园林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家具设计专业”,“舞台美术设计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等
5、全国环境艺术设计机构负责人、设计总监、资深设计师等相关从业人员
注:不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领导干部招生
圆满完成课程学习,符合结业条件由清华大学
继续教育处统一颁发清华大学美术院主办的项目:
环境艺术设计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
证书号可登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与认证网站
查询网址 http://thtm.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