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設計是做什麼的?這在劇場藝術的領域中其實是一個頗為新鮮的問題。從歷史的眼光來看,燈光設計這個名詞在戲劇源起的希臘悲劇時代並未出現,在莎士比亞做商業演出並留下偉大劇作的十六世紀也沒有受重視。一直以來,戲劇因為光線的限制大多選擇在白天作戶外的演出,如果想在室內欣賞,劇場中的照明便只是一般宮廷裡的燭火。後來換成了油燈或煤氣燈,但它們的責任只是照亮舞臺,照亮演員,讓觀眾看得見而已,完全沒有所謂的設計可言。 在這個過程中,其實也有許多劇團裡的佈景設計師嘗試在燈光上作變化,譬如文藝復興時的義大利便有許多表演團體試著在燭火之前擺上裝了有色液體的玻璃或水晶來使燈光的顏色有變化。 但這些嘗試畢竟受科技的局限而比較難做出成績,因此,燈光的正式存在於劇場,或說燈光真正的有了設計便當然要直到電燈的被發明並普及之後。但燈光設計這一職稱的確立卻一直到1960年代才由職業設計師工會的『美國舞臺佈景藝術家協會』正式承認舞臺燈光是門獨立的設計範圍,這是一個相當晚的時間。 為什麼燈光設計會在劇場藝術如此漫長的發展中最後被發展也最後被接受呢? 這個問題除了科技之外,還有另一個癥結所在,那就是,燈光設計在一個演出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什麼? 一場戲劇的演出規模越大,則參與的人越多,分工也越細,這些參與演出的人都扮演著一個屬於自己領域的角色,同樣的,燈光設計也是這個工作團隊裡的一份子,但是,燈光設計的工作是什麼?他扮演怎樣的一個角色?這個答案有一些複雜,因為他的工作至少有下列的幾項:設計一種演出的環境、負責照亮舞臺和演員、製造特殊效果、製作團隊的一份子、事先構想畫面與繪圖。 何謂燈光設計燈光設計是做什麼的?這在劇場藝術的領域中其實是一個頗為新鮮的問題。從歷史的眼光來看,燈光設計這個名詞在戲劇源起的希臘悲劇時代並未出現,在莎士比亞做商業演出並留下偉大劇作的十六世紀也沒有受重視。一直以來,戲劇因為光線的限制大多選擇在白天作戶外的演出,如果想在室內欣賞,劇場中的照明便只是一般宮廷裡的燭火。後來換成了油燈或煤氣燈,但它們的責任只是照亮舞臺,照亮演員,讓觀眾看得見而已,完全沒有所謂的設計可言。 在這個過程中,其實也有許多劇團裡的佈景設計師嘗試在燈光上作變化,譬如文藝復興時的義大利便有許多表演團體試著在燭火之前擺上裝了有色液體的玻璃或水晶來使燈光的顏色有變化。 但這些嘗試畢竟受科技的局限而比較難做出成績,因此,燈光的正式存在於劇場,或說燈光真正的有了設計便當然要直到電燈的被發明並普及之後。但燈光設計這一職稱的確立卻一直到1960年代才由職業設計師工會的『美國舞臺佈景藝術家協會』正式承認舞臺燈光是門獨立的設計範圍,這是一個相當晚的時間。 為什麼燈光設計會在劇場藝術如此漫長的發展中最後被發展也最後被接受呢? 這個問題除了科技之外,還有另一個癥結所在,那就是,燈光設計在一個演出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什麼? 一場戲劇的演出規模越大,則參與的人越多,分工也越細,這些參與演出的人都扮演著一個屬於自己領域的角色,同樣的,燈光設計也是這個工作團隊裡的一份子,但是,燈光設計的工作是什麼?他扮演怎樣的一個角色?這個答案有一些複雜,因為他的工作至少有下列的幾項:設計一種演出的環境、負責照亮舞臺和演員、製造特殊效果、製作團隊的一份子、事先構想畫面與繪圖。 一般家庭的燈光設計會勿略走廊,走廊上常見的兩種照明設置方式是,較短的走廊,在正中間的天花板上裝一個吸頂燈或吊燈;較長的走廊,在天花板中線上,設置幾盞吸頂燈。 前者只能照亮中央一圈,會使走廊前、後缺乏光線而暗掉,如果恰好是房門,開門前容易看不清楚;或是使廊底放置的端景,如畫、邊桌等,少了照明,較沒有效果,特地裝上嵌燈的話,又容易造成對比過亮或刺眼,還有溫度過高的問題。 後者從天花板由上往下投射光線,會有壓迫感,頭頂空間顯得狹促,兩邊牆壁也因為照度不佳而暗掉,而顯得更窄;如果又是使用慘白的燈光,走起來跟倉庫、醫院走廊沒兩樣。其實可以將燈光光源從中央移至兩旁,牆面照得光亮,自然有膨脹效果,走廊馬上會顯得比較寬。 若為較長的走廊,如有一條長達六米的住宅廊道,為避免一路按開關的麻煩,燈具設計成感應模式在燈具裝上控制面,設定好明亮度,當人走入廊道時便點亮,但只有最前頭的部分,接下來依據行走速度,每兩秒亮一盞燈,人後方的燈自動暗掉,等到人整個通過走廊,燈光就全部熄滅。對於單純的長廊來說(中間較少房門),也是一種可行的設計。
燈光設計 一、燈具種類: 聚光燈(spot light) 散光燈(平光)(flood light) 二、光源分類: 軟光(soft light ) 硬光(hard light) 三、照明配置(外在光) (一)立體式照明:以明暗對比設計的照明,目的是在調節空間層次,即分明強調主體與環境(客體)的對應空間關係。主體以明調式照明而被 1.立體式照明的功能 1景框呈現畫面較具真實感,畫面中的不同元素藉由光源照明的強或弱產生結構平衡。 2引起對主題或故事焦點的注意。 3營造或強調氣氛。 2. 立體式照明的型態 1浮雕式照明 設定主體為燈光照明範圍,將燈光以方向性的照明產生陰影,背景燈光設計較陰暗或單調,使主體與背景明顯劃分開。主體會因為浮雕式照明會產生深度立體感,輪廓也較為明顯,所以觀賞者的注意力會集中於表演者;因此,浮雕式照明型態強調的是表演者的內再而非外在的演技,較適用於人物專訪或故事表白自述時的燈光設計。
2劇場式照明(林布蘭式) 劇場式照明又稱林布蘭式照明意指有選擇性的照明,選擇主要表現主題的區域以較亮的光源照明,而把其它區域以半暗或全暗的光源。它主要特色是將光源照射分成多個區域,再以明暗度的不同的光源投射在界定的物體上,使每一個個別的景都有它特殊而獨特的照明要求,通常會以硬光為主體照射光源,使主體的陰影呈現較為銳利明顯,再配合軟光於側面的補光,使主體光更自然明亮。另以低亮度或單向軟光光源照射於背景或其它客體上,來加強畫面層次與深度感。
3剪影式照明(逆光式) 剪影式照明與浮雕式照明正好相反。剪影式照明以打亮背景而不打亮前方主體為主,此種照明方式只顯現輪廓強調主體外型,而無體積與表面結構;此種設計較能表現主體的神秘感。
(二)均勻式照明:較無特殊的美學功能,只提供足夠的照明光源,感情呈現較為平淡,缺乏戲劇性。 均勻式照明特性:光源來自不特定的方向,所有的區域亮度均勻,明暗對比性極低,並無明顯附著的陰影,屬明調的照明。 均勻式照明較適合運用於新聞主播及使用于Chroma Key 效果時的燈光設計。以散光(泛光)燈(flood light)為主要燈具。
燈光照明調整工作應從遠景(場景)之燈光開始調整,其次調整主體(人)之背光、主光最後再以散光燈作補光及側光的修正,使主體光源達到自然而具藝術效果。 # z; E/ I! J/ z& l9 ]1 Q HREK ARCHITECTURE& INTERIOR DESIGN FIRM 玉軒設計 |
何謂燈光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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